河道清淤产生的沙子能否合法销售变现


在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中,清淤作业产生的泥沙处置一直是行业关注的焦点。伴随着建筑用砂价格持续走高,"河道清淤可以卖沙吗"成为不少施工单位和地方政府思考的疑问。我们将深入剖析泥沙资源化利用的政策边界、技术难点和市场前景,为行业提供可行性化解策划。



一、河道淤沙的法律属性与政策框架


根据《河道治理条例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河道疏浚产生的泥沙属于国家所有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。但2021年自然资源部发布的《对于推进矿产资源治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》中明确,河道清淤产生的砂石若用于本工程项目建设,可不办理采矿许可证。这种政策弹性为泥沙资源化利用创造了条件,但必须满足三个前提:清淤工程立项文件明确砂石处置策划、全程接受水利部门监管、销售收益纳入财政专户治理。



二、淤沙品质分级与市场化价值


不是所有清淤产物都具备商业价值。通过激光粒度分析显示,长江中下游河道淤沙中,仅约35%能达到建筑用砂Ⅱ类标准(细度模数2.3-3.0)。我们在鄱阳湖疏浚项目中发现,表层淤沙因含有机质超标需进行氧化处置,中层砂的氯离子含量决定其能否用于钢筋混凝土。提议采纳"三级分选法":粒径>5mm的砾石可作路基材料,0.15-5mm的净砂进入建材市场,<0.15mm的细泥用于土地复垦。



三、泥沙处置的创新技术与成本控制


传统晾晒脱水法每吨处置成本高达18元,而采纳同济大学研发的"真空预压-机械脱水"联用技术,可将成本降至9元/吨。在太湖清淤项目中,我们创新使用螺旋式洗砂机配合高分子絮凝剂,使砂料含泥量从12%降至3%以下。值得注意的是,移动式处置设备的投资回收期约2.3年,适合年清淤量超50万立方米的项目。



四、区域市场供需分析与商业模式


珠三角地区建筑用砂价格已打破180元/吨,而河道清淤砂的到岸成本可控制在75元/吨以内。通过建立"清淤-处置-运输-销售"一体化平台,某佛山项目实现每立方米净利润41元。提议采取"政府监管+企业运营"的PPP模式,比如岳阳城陵矶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引入资深砂石公司,既保障了河道整治进度,又创造了年均2300万元的财政收入。



五、生态环境危险的闭环治理


必须警惕重金属污染砂的二次流通。提议参照欧盟CPR法规建立"溯源二维码系统",每个批次的淤沙需附检测报告,包含砷、镉、汞等8项重金属目标。我们在钱塘江项目中使用生物炭吸附技术,成功将铅含量从450mg/kg降至85mg/kg。同时设置生态保证金制度,要求购买方提供终端使用证明,防止污染砂流入敏感工程。



河道淤沙资源化利用是践行"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"理念的创新实践。通过政策合规化、技术资深化、运营市场化的三维联动,不但能降低清淤工程成本,更能创造循环经济价值。期待更多地区出台实施细则,让沉睡的泥沙资源真正流动起来。假如您觉得我们有价值,请点赞支持,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遇到的清淤难题,我们将持续输出深度行业分析。